Wednesday, January 30, 2008

[轉載] 博益停業.冰封的,何止一本書

原文︰諾韻寫字日記︰博益停業.冰封的,何止一本書

停業和結業的分別是,停業,只是停止運作,公司理論上仍然存在(就是所謂的空殼公司);結業,是真正結束營業,公司消失,商業登記冊上不會再有這間公司的名字。

一間不存在的公司,不能擁有資產;然而,一間空殼公司,可以。

博益是停業,不是結業;所以,博益仍然存在,只是變成一間空殼公司,擁有著數以千、甚至萬計的版權。只要這間空殼公司永久地存在,這些版權就會永久地被冰封。

然而,冰封的,何止是一本又一本的書...

版權的定義,並非只是印刷白紙黑字書本的權利,版權所涵蓋的,是一份創作所能衍生出來,你現在想像得到,和你現在想像不到,在未來才發明的相關產品的出產或授權出產的權利--電影、電視劇、舞台劇、廣播劇、動畫、漫畫、繪本、電子書...等等等等。

所以南華早報集團一聲令下,四天之內把博益辦公室清空,把版權冰封,它所冰封的,並不只是二十六年來這麼多作者的已出之物,它所冰封的,是一個龐大的創意工業資源!

一本小說,本來可以變成一套電影,林詠琛於博益出版的《魔幻廚房》,便曾拍成同名電影,由劉德華、鄭秀文、言承旭主演;馬仔的《我的低能之道》,極有潛質變成一套受歡迎的動畫,我以前也曾把我的小說改編成舞台劇...一聲暫不處理(暫到何時呢?),把版權冰封,不但冰封了我們的過去,同時更冰封了我們(不只是我們幾十名作者,而是我們的讀者,推而廣之的其他創意工業的受眾)的未來。

作者固然是簽下了合約,可是,這合約精神是基於我們交出我們的創作,而博益亦同時履行作為一間出版社的「正常」責任,請不要告訴我,一間空殼公司,有能力履行一間出版社的責任。

創意工業產品不是罐頭,每一件都是獨特的,都是不能重覆製造的;創作人亦不是機器,沒有保養期限,是隨時會失去創作能力的(例如遇上人身意外),版權,除了保障版權持有人能得到售出這產品的利益,亦同時是保障創作人在失去創作能力後,因為版權持有人持續運作,仍然能因為已創作了的產品,繼續得到幾分生活上的資助。

當版權持有人不能負持有版權的責任--將版權轉變成為可以出售的產品,它真的還有絕對理據「死人霸生地」?

傳言滿天飛,有說,南華早報集團把博益冰封,只是等待買家出現,然而,南華早報集團可以等十年、二十年,甚至更久;但我們的合約上,並沒有一條條款,要求我們當出版社不以出版社形式運作時,我們的作品都要陪它冰封。

我們這個城市不是信誓旦旦要發展本土創意工業嗎?創意工業,並不只是建築漂亮的博物館、劇院...建築了漂亮的劇院而沒有劇本,研發了仿真書度極高的電子書軟件,卻沒有故事;最後,博物館、劇院等等,都只是用來給遊客在外拍照,電子書軟件,只好用來下載盜版書。

也許,我們最終自己盜版自己的作品好了。

但在走到那一步前,我們誠意要求南華早報集團正式交待博益事件。




伍諾韻-博益出版合約作者



我們還是需要一本書、一本漫畫、一套電影、一齣舞台劇的,是不是?如果你支持我們這個城市在縫隙中的創意工業,請把此文章轉載到你的網誌、你經常流連的討論區、facebook群組等等;我和一群為數約50人的博益作者,以及各界關注博益突然停業的人士,正聯合起來積極打開南華早報集團溝通之門,多一分支持和聲援,我們便多一分力量!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