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,我在Frantz的家和他一起看完電視台重播的《春光乍洩》。
他跟我說,他要流浪到世界盡頭。
我說,好啊,一起去吧,依偎在他的懷裡。
幾天後,他真的跑到布宜諾斯艾利斯去了,但沒帶我去。
就這樣,已經兩年了,他流浪到了很多地方。
間中也會發電郵給我,訴說他體驗了什麼跟其他人不一樣的生活。
他就是這樣特別的男生。
他特愛普通人認為偏鋒的東西,例如cult片、死亡金屬搖滾樂……也愛做普通人不會做的事,例如四處流浪。
我很喜歡他,因為他把我帶到一個我一個人不會到的新奇世界。
在他走後,因為想念他,我也開始模仿起他來—不看港產愛情片,學他那樣看賣弄血腥暴力的低成本西片;不聽流行曲,改聽地下樂隊的古怪音樂。
我也試過跟朋友一起到哥斯達黎加的熱帶雨林考察,體驗生活。
我以為這樣做我就可以變成他,更了解他把我遺下的理由。
不行的話,這樣做也許也可以鍛鍊我對世事萬物的包容度—以包容他喜歡的所有稀奇古怪的東西,還有稀奇古怪的他。
一個月後,我回香港了。
見識是廣了,對古怪東西的包容度也提高了不少。
只是同時我也發現,我無論如何也不能變成他。
原來我只是一個普通人。跟好多普通人一樣,不甘只做普通人,但又不夠勇氣當一個不普通的人。
如果讓我選,我只想普通地跟他永遠在一起,要流浪的話,也可以,但最好不要。
他最近給我的電郵裡說,他在布拉格一間酒吧裡,結識了一對男同性戀人和一對女同性戀人,然後他跟他們當晚一起玩5P。
他說,原來和男同性戀者做愛,也很痛快。
如果我跟他一起流浪的話,就要加入玩6P了,我不知道自己接不接受得來。
所以他撇下我去流浪是對的。
因為他喜歡這個世界多過喜歡我。
IMY. DYMM?
他走了以後,我常發這個短訊到他己停用的手機號碼。
用英文字的第一個字母組成暗號發短訊是他教我的,他說可以避免聯邦密探知道我們的對話。
聯邦密探真的會監察我們的對話嗎?
4 comments:
這其實……是一個系列嗎?
小片段前的那些數字好像有意思呢。
熊貓王︰
:-)
我也是個普通人,但不代表普通人的生活就是普通的 ^^
希樹︰
你很特別 :-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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