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乃已在《熱血少年週刊》20141003 #010專欄《雲滴娘娘手記》發佈的專欄文章。
實不相瞞,在我交完《旅行強運王》那篇文的翌日,我的強運就破功了!我被扒手偷了錢包,丟了三百多歐元!幸好證件和提款卡在另一個沒被偷的錢包,不致使我流落街頭行乞,算是不幸中的大幸!
我當然立刻報警啦!那天我在一個叫台夫特的小鎮,地方很小,警局規模更小,只得一個懶洋洋的當值警員。我跟他訴說我的情況,他竟然不接受我報案!原因是我被偷的只是現金,不是證件,我也沒看見扒手樣貌,破案機會很微。我氣壞了!
於是我回到鹿特丹的警局再次報案,心想大城市應該沒那麼馬虎。想不到那裡的警員也是一樣懶散,他竟然給我遞上一張寫了一個網址的紙,請我自己上網報警!我人都親身站在你面前了,你竟然叫我回家上網!我當然氣得立刻半澤上身罵他個狗血淋頭!擾攘一輪後,他終於屈服,給我落口供!真要命!
早陣子《熱血親子團》主持影媽的愛兒被iPhone水貨客所傷,決定報警。警員到場之後,發現該水貨客並非香港居民,竟也向影媽表示「好難告得佢入」而想敷衍了事!香港警察的質素果然跟國際接軌嘛!
唉,到底我小時候仰慕的那種除暴安良正義警察還存在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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