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逸之的《那誰沒有下次》。逸之認為,愛情的逝去跟親人朋友寵物逝去1樣,都是無可改變和不能挽回的。1段愛情要是死去,根本沒有辦法可以救活它,想盡辦法要改變這個事實,只是徒然。
於是逸之提出,令自己釋懷的方法,就是好好生活,甚至活得比那個拋棄自己的人更好。
問題是,這個方法只是口說容易,實行起來超難,尤其是當那些傷痛回憶還在不停刺痛著你。
正如你生痔瘡,你還能像平時1樣坐得那麼舒服嗎?
逸之提出,既然旺財已死和愛情已死在本質上都是不能改變的事實,為什麼人們總是容易接受旺財已死不能改變,卻總是傾向相信愛情已死卻有挽救的餘地?
因為人們相信他們還有機會令殺死這段愛情的人回心轉意,把死去的愛情救活。
旺財死了,你清楚知道世上沒有人能救活牠,沒人能給你求情,於是你只好盡快接受這個事實,好讓自己盡快釋懷。
我相信,如果耶穌活在這個世紀,而你又認識耶穌的話,你1定會對祂出盡1切威迫利誘、又跪又拜、抱著祂的小腿呼天搶地︰「求求祢救救旺財啊!求求祢啊!」
可惜耶穌是不存在的 (噢,眾弟兄姊妹請不要誤會,我這裡是想說耶穌的肉身現在不存在,而祂當然是存在的—在父神的旁邊、在你們的心裡 etc.,總之無處不在,你們懂的),因此根本沒人能救活旺財。
但那個謀殺你的愛情的人,亦即那個拋棄你的某人,卻仍然存在。因此人們只好對那個「某人」出盡1切威迫利誘、又跪又拜、抱著他的小腿呼天搶地︰「求求你救救我的愛情啊!求求你啊!」
可是,即使某人存在,但到底他也沒有耶穌的大愛和慈悲之心,很大機會不會答應你救活你的愛情。
而他對你的愛情見死不救的殘忍,卻令你更不能釋懷。
因此卓韻芝小姐說,全球互聯網使用者透過搜尋器搜尋最多的語句是"how to forget someone",就是基於這個原因。
忘掉某人,等同說服自己某人不曾存在。某人不存在,就再沒人可以救活你的愛情,正如沒人可以救活旺財1樣。這時候,你唯1可以做的,就是讓自己盡快接受這個事實,好讓自己盡快釋懷,跟失去旺財的情況1樣。
但要忘掉1個人是1件難度100級的事。情感上要說服自己那人不存在,但理智會提醒你那人卻實際上仍然存在。情感和理智的交戰,使人更糾結,陷入更深的痛苦中。
要填補現實和虛幻之間的空隙,唯1的方法,就是令所想的變成現實—把那人幹掉,令那人在現實世界中消失*。這樣,那人才是真真正正、切切實實的,不‧存‧在—不論在情感認知或理智認知的世界都1樣。
就是這樣,痛苦不再,糾結不再,而你也可以盡快接受情死不能復生的事實,好好過活了。
這才是令自己從逝去的愛情中釋懷的,唯1的方法。
再者,以那拋棄你的、有負你的、傷你心的那人的死,來祭悼你那珍而重之的、無比疼惜的、萬分不捨的愛情的死,
是多麼神聖、多麼正義、多麼天公地道。
你大可在你那枉死的愛情的喪禮上掛上那「沉冤得雪」4個大字的輓聯,對著它的遺照高呼︰「我的愛情!我給你他媽的報仇雪恨了啊!」
更重要的是,當你的下任愛人得悉你曾以此方法祭悼已逝的愛情,他大概會更珍惜你們倆現在的愛情,不敢讓它輕易犧牲了。
*註︰真的這樣做的人,謹記這是要為自己的刑事責任負代價的,不要找我算帳啊。多哂拜。